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2021-2023年)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02-21

一、指导思想

以经济新常态下国家促进产教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及公司发展改革形势之需求为导向,根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及《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9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思想指导,制订公司本规划。

二、整体目标
通过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案,保持公司在产品研发、项目管理、品牌推广、人才队伍、营销客服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推进有关方面的优势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工作体系建设
公司成立专门的产教融合建设培育部门,从高层、总监、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等各类岗位均全面参与建设培育工作,制定建设培育方针战略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的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制定《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教融合建设培育管理实施办法》、、《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教融合建设培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一是强化产教融合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优化产教融合的建设培育质量。三是提高企业对产教融合成果的运用能力。四是拓展产教融合服务范畴。

(二)工作制度建设
1、收集并建立产教融合建设培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清单。
3、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产教融合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产教融合运用能力。
4、将企业产教融合建设培育制度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与制度之中。
4、在企业文化体系培训中融入产教融合建设培育相关的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产教融合观念。
5、编制企业产教融合建设培育培训实施方案。
6、编制企业产教融合建设培育奖罚管理办法。 

(三)有效推进举措
1、设立产教融合建设培育激励制度,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在评优评先中重点考虑在产教融合建设培育中有贡献的人员。
3、薪酬调整和职务晋升办法中明确有产教融合工作的各项指标。
4、在承担科研项目和职称的时候,必须有产教融合工作的指标要求。


四、强智科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情况
1、公司2019年10月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长效机制,公司在资本、设施设备、技术实践应用、知识体系、管理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投入,我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已纳入2019年湖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范畴。
2、公司2019年7月和南华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大数据技术、软件可靠性测试等方面开展合作,联合共建基于人脸识别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实验室。
3、公司2018年10月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协同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五、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主要对象
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向重视和湖南省内外院校的合作与交流,重视人才对公司发展的价值。近10年,每年均安排到全国相关院校的宣讲招聘,从未间断;并与相关院校开展有关项目的合作;公司有良好的口碑和校企合作基础。
在原有之合作基础上,规划更加精准的分类型、分地域校企合作战略。实施“3+3+6”校企合作计划,即重点对接长沙市内3所、湖南省内3所、全国6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院校,持续开展人才培养、人才选拔、项目合作等业务。


六、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主要内容
(一) 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平台
校企双方联合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依托平台开展联合办学、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以及其他校企合作项目。
(二)共同培养人才
1.校企双方共同研讨申请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可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和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工程选择确定。
2.校企双方以嵌入式联合办学方式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
3.根据院校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院校可组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相关专业学生为企业定向培养,组建“冠名班”,并根据企业需要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

(三)共同培养教师
1.企业选派管理与技术人员担任院校兼职教师,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举办企业文化和技术讲座,担任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2.学校选派专业教师参加企业的师资培养,参与企业技术开发。
3.企业负责对专业教师进行专业实践能力培训与指导。

(四)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院校聘请企业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为本校客座实训指导专家,进行企业文化与IT培训的系列讲座,并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企业聘请院校高层(院领导)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
3.校企合作双方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
(五)共建实习实训中心
1.院校在企业挂牌设立“XXX院校XXX专业校外实训就业中心“,企业在院校挂牌设立“智能软件人才培养中心”。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中心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2.作为院校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校企合作的毕业生;院校每年邀请企业参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企业输送符合企业需求的优秀学生。


七、组织、保障与激励
(1)组织。实施中相关合作项目,由公司相关方具体业务部门负责对接院校开展,双方均需确定联络人,由联络人负责沟通及落实工作。
(2)保障。公司开展各种类型的校企合作工作,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校企双方之规定,在法律及规定框架内开展实施,遇到争议及分歧须相关方应协调或按照法律及规定处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需逐一约定细节。根据校企相关方邀约情况,主要受益方提供合作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
(3)激励。对于精准合作院校,根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实效,给予项目、荣誉、物质、人才选聘等方面的激励。